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合作协议及省科技厅《关于建议2025年度第二批省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产业类)重大项目立项的函》(豫科成区〔2026〕2号)、《关于漯河市、三门峡市、方城县、唐河县申请下达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和一般项目资金的报告》(豫科平〔2026〕1号),现明确2026年省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资助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请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要求,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已定资助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等制度要求,请加强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1月30日附件-2026年省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产业类)经费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