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文化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三、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1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15.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按照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要求,以及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19.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23.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文化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七、岗位设置的审核43.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确定:(1)省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地级以上市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44.文化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聘用后,八、岗位聘用48.文化事业单位根据《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54.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不按《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文化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