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发〔2020〕1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拟享受企业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补贴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政务中心五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联系电话:3323066;邮政编码:644100,序号单位名称吸纳就业人员类别申报补贴人数补贴标准(元)补贴金额(元)备注1宜宾川鼎肴食品有限公司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14100014000合计14000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