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节能〔2026〕64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附件1)要求,现就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一)无废园区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二、基本要求(一)无废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1.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近三年累计降幅≥10%,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二)无废企业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3.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详实准确,三、征集程序(一)组织申报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局组织本地区园区、企业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申报工作,(二)审核推荐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局对园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格和推荐文件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四、工作要求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陈英健联系电话:0771-5714146电子邮箱:gtc@sthjt.gxzf.gov.cn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1月26日文件下载: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pdf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