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一)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二)选任方式1.随机抽选,二、选任流程(一)随机抽选区政法办公室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局,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185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请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方点击附件下载并正反面打印纸质版2份,网址:http://www.ccxi.gov.cn/)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三)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团体组织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1)区政法办公室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局对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先进行资格审查,(2)区政法办公室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局对个人申请和团体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四)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区政法办公室会同区人民法院,从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机抽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再随机抽选30人确定为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区政法办公室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局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个人申请和团体推荐的名单中审核出7人确定为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待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全部产生后一并进行公示,本选任公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辽宁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如有不符之处,咨询电话:区政法办公室电话:85280723区人民法院电话:85769629长兴岛司法所电话:85766331交流岛司法所电话:85230049附件: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大连长兴岛经济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开发区政法办公室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