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的通知》(藏农转组办〔2021〕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现将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20年、正常经营满6个月及以上的农牧民创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创业补贴兑现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期限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日二、异议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补贴资格等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具体异议理由)向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政务中心2楼12号窗口反映、无实质依据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91-6534114⠂༯font>0891-6815248(传真)联系地址:拉萨市高新区(柳梧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2号窗口三、其他说明1.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结果将作为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2.若公示无异议,将按照规定程序足额兑现创业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3.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将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附件:高新区第三批农牧民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