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荥经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拟定了《荥经县2015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事项予以公告,一、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有关政策拟定,二、本方案涉及的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本方案公告期满之日,三、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荥经县严道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四、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方案公告期内向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本方案公告期内向荥经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将听证申请书送至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实施,附件:荥经县2015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荥经县人民政府2026年1月28日附件:荥经县2015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