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金〔2023〕57号)规定,经审核,拟给予平利县沃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康浩洋乌金中药材经营有限公司2家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邮编:725500受理电话:0915-8423162受理人:范小伟附件:平利县2026年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花名册.xlsx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