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组织开展东莞市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2026年第一批创新券的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条件经已认定的东莞市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平台提供对外服务的在莞概念验证或中试项目,项目委托方可凭创新券抵扣合同金额的10%,概念验证单个项目抵扣金额不超过5万元,三、申领时间第一批创新券申领起始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四、申领路径网上申报:项目委托方作为申报对象登录“东莞市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https://www.dgttsc.com/),申领成功后项目委托方须点击交派给对应的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平台,(二)各项目委托方每次限申领一张创新券,待使用生效后可继续申领创新券,项目委托方可凭创新券抵扣合同金额,(四)项目委托方申领创新券时,如先前已同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平台签订有正式服务合同的,由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平台凭核定的创新券申请兑付,技术咨询: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曾老师,附件:东莞市概念验证及中试服务平台2026年第一批创新券申领操作指引.docx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1月28日(联系人:成果科林尹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