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并人社发〔2022〕28号和晋人社厅发〔2022〕37号的文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申领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娄烦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351—5322783,联系人:韩少红,附件:娄烦县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中小型企业名单(2022-02期).xls娄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