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17号)精神,为做好我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贴息对象贴息对象为在顺德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二、贴息范围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建设主体日常经营周转性贷款利息支出存在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申报贴息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规定不符等不纳入贴息范围,三、贴息期限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贷款的时间无限制规定,仅针对在2024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且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四、贴息方案和实施程序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17号)执行,五、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参照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并录入申报材料信息,并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联系电话:22833237、22833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