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2025年度新取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六)知识产权质押贴息: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实际放款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还清贷款本息(如提前还清本息,申报单位准备以下资料:1.海盐县支持工业企业标准制定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海盐县“绿色产品”认证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三)知识产权质押贴息1.海盐县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3),2.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质押专利/商标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四)知识产权保险1.海盐县知识产权保险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4),3.投保专利/商标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五)知识产权贯标1.海盐县知识产权贯标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5),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六)知识产权司法诉讼1.海盐县知识产权司法诉讼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6),4.涉及专利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镇(街道)审核后在《海盐县支持工业企业标准制定补助资金申请表》《海盐县“绿色产品”认证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上“所在镇(街道)意见”一栏签字盖章,3.知识产权贯标项目以认证证书上初次发证日期为准,附件:1.附件1海盐县支持工业企业标准制定补助资金申请表.doc2.附件2海盐县“绿色产品”认证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doc3.附件3海盐县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doc4.附件4海盐县知识产权保险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doc5.附件5海盐县知识产权贯标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doc6.附件6海盐县知识产权司法诉讼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doc海盐县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盐县知识产权局2026年1月19日盐质标知办〔2026〕1号海盐县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盐县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品牌与标准化战略财政扶持资金、知识产权领域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