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8号)有关要求,决定部署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站条件及程序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附件1,精心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并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申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备案情况,三、有关工作要求请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科学从严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核实和推荐工作,加强对新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人员培训,联系人:彭必得(《工作指南》)马静(网上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84208345,(010)62335016传真:(010)84208344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