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岛老字号规范管理,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商务局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起草了《青岛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作为我市开展青岛老字号认定与管理的操作依据,根据《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92号),现就本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青岛世界贸易中心A座2102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电子邮件方式,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附件:1.《青岛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关于《青岛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