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工信〔2026〕1号各区人民政府,现将《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1月13日佛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工作部署,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及地方配套安排用于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开展的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列入国家、广东省试点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及相关工作开展,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能力提升、“小快轻准”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试点运营支撑中心等项目,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负责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评审、信息公开、监督、绩效自评等工作,支持服务单位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工作,支持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后的专项审计,支持服务单位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支持建设运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支持,第三章资金申报与管理第十一条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第十四条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中的试点运营支撑中心项目、试点宣传推广项目按政府采购要求和流程进行采购,第十五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申报、资金分配比例、信息公开等资金相关使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