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公告〔2018〕第26号)和《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19〕187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第三方评价机构评定,现将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1日(7个工作日),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790-6441855,附件:附件1.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2022年)附件2.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2023年)附件3.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2024年)新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