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府〔2025〕5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粤府〔2025〕56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编制了2026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日至2026年1月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电话:020-8313327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附件:1.2026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额度表2.2026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3.2026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