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5〕2123号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开发区)财政局: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5〕844号),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特殊教育补助资金380万元,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7特殊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601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310相关科目”,区级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7特殊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区级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吉林省省级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25〕575号)要求,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