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5〕2130号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开发区)财政局: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5〕913号),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1218万元,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503相关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310相关支出科目”,区级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区(开发区)教育、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提升学校科学教育、心理健康咨询能力水平,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长春市财政局2025年12月19日文档附件:2130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