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5〕2127号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开发区)财政局:按照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5〕854号),现提前下达2026年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7910万元,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20503职业教育”“20507特殊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503相关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310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20503职业教育”“20507特殊教育”,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分解下达和预算执行工作,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分解预算指标,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表长春市财政局2025年12月19日文档附件:2127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