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做好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政策实施时间厦门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2026年厦门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将在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出台后,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三、其他事项请参与2026年我市汽车以旧换新的个人消费者留存相关申请材料(详见《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待2026年全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开放和厦门市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优化上线后,按要求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