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康区“小微信贷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工信联字[2024]1号)文件精神,经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初步审核下列2户(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小微信贷通”融资申贷条件,现予公示:续贷企业:1、赣州市南康区红古坊家具有限公司2、赣州市南康区乐巢优品家具有限公司公示期自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8日,如有异议,可向“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反映,监督电话:财政局0797—6614036、“小微信贷通”办公室电话0797—6628978,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代)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