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尚运石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王海路、王洪亮、王彦诚、王目民、王从伟诉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案件,因直接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5〕第700、701、702号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申请书副本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9日上午9时-10时30分在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山东省临朐县县城新华路4725号)一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临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