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长财农指〔2025〕2435号市畜牧业管理局,相关区财政局: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5〕964号)和市畜牧业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分配意见的函》,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995万元,区级收入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根据实际情况列“21301农业农村”相关科目,区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机关单位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详见附件,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上述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要求执行,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管理,附件:1.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分配明细表2.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部分)区域绩效目标表3.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区域绩效目标表长春市财政局2025年12月31日文档附件:2435农指-1.pdf2435农指-2.pdf2435农指-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