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设施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4〕23号)的要求,前期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中心)已组织开展了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储备,并对有融资需求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排查,现按照主体申报、银行、乡镇初审、县级部门核查的程序开展2025年度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贷款贴息申报清算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参照文件要求,在1月15日前完成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储备及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可咨询区农业农村局对应业务科室,附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实施意见(1).pdf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