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2025年12月25日《“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