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第3期)选拔培养工作,二、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河南省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驻豫单位财会人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高校会计教学科研人员等(含我省驻省外单位相应人员),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1.申请企业类方向应具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2.申请行政事业类方向应在市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副职且年限满3年,或申请时在上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且年限满10年,申请时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且年限满5年,5.获得省辖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毕业证书人员,申请人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czt.henan.gov.cn/ztzl/kj/)下载《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第3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含申报学术类人员)由其省直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申请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四、培养时间与地点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第3期)培养周期为3年,重点培养学员掌握扎实的会计管理相关知识,依据学员集中培训、研究成果、实践研习、在职自学、能力业绩、单位评价等方面情况,七、经费保障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第3期)的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省财政厅承担,联系人及电话: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刘延宾65808067附件: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第3期)申请表.docx河南省财政厅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