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与安徽省赞庆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签订了《八步区风光一体智能化路灯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八步区风光一体智能化路灯项目建设达成投资意向,因双方未能在签订意向协议后三个月内(2025年10月28日前)签署正式投资合同,根据《协议》第三条第(三)款“本投资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甲、乙双方或甲方授权的单位签署项目正式投资合同,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的约定,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已经向安徽省赞庆新能源有限公司送达了《关于<八步区风光一体智能化路灯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到期失效的告知书》,因此,《协议》已经在2025年10月29日失效,双方不再继续履行,特此公告,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2026年1月5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