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5年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承担单位二、组织申报1.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结项验收工作,2.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及初步审核工作,在线填写《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完成结项验收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2.区局初步审核各区知识产权局受理本辖区项目单位结项验收材料,四、材料要求2025年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需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1.高校院所重点专利产业化(面向高校)(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9)项目期内转化的专利清单(清单列明专利名称、专利权人、转化方式)及清单内专利相关佐证材料,2.高校院所重点专利产业化(面向科研院所)(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8)项目期内推动科研院所转化的专利清单(清单列明专利名称、专利权人、转化方式)及清单内专利相关佐证材料,在项目结项模块填写《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各区知识产权局请于2026年1月21日前完成结项验收材料线上审核工作,2.各项目单位请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结项验收纸质材料一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本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所属区知识产权局,各区知识产权局于2026年1月28日前完成结项验收材纸质材料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