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业:为做好2025年下半年赣州市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在辖区内(赣江航运恢复性发展企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良好,符合《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二、申报流程(一)企业按照《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内容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和提供申报材料,(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汇总项目情况(填写附件3,赣江航运恢复性发展填写附件4),会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档及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稿(一式三份),于2026年1月20日前报至区发展改革委,三、有关要求市级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综合评估项目情况,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资格,联系地址:章贡区总部经济东座412,附件:1.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内容一览表2.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申请表3.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4.赣江航运恢复性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5.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月5日附件1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内容一览表附件2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申请表附件3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赣江航运恢复性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5赣州市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