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2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永泰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现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1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5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第四条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对我县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第五条对税前年薪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骨干人才,税前年薪3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每年给予3万元人才奖励,每年给予10万元人才奖励,税前年薪15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每年给予30万元人才奖励,每年给予50万元人才奖励,所涉及政策措施与此前发布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