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25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公主岭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制定《公主岭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政府缴费补贴标准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1000元档,第五条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资金由市政府负责筹集,第六条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由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监督和被征地相关手续备案等工作,配合财政、人社、社保部门完成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资金落实、被征地农民信息核准、参保和报批手续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缴费补贴资金的核收、管理、使用,经办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和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审计部门负责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使用的审计监督等工作,第七条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资金按规定一次性缴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后计入个人账户,第八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关于《公主岭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