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兰商字〔2025〕135号)、《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兰商字〔2025〕14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经县(区)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及会议研究,现对兰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申请的“商贸流通领域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新增投资部分,予以拨付阶段性奖补资金,具体情况如下:一、拨付情况兰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兰州顺丰商贸流通领域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属于“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方向,前期已完成阶段性验收并拨付奖补资金,该项目持续推进建设,新增有效投资人民币柒佰伍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7,经第三方机构审核确认,符合《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按新增有效投资额的40%拨付奖补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佰零叁万元整(小写:¥3,如对上述项目及拨付奖补资金有异议,联系电话:0931-8845667电子邮箱:sswjltk709@163.com附件: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阶段性验收拨付奖补资金明细表20251229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阶段性验收追加拨付奖补资金明细表(定稿).xls兰州市商务局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