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医共体信息化项目招商遴选意向公示为全面推进灌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共体内部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灌阳县拟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机制,筛选出综合实力强、技术水平先进、项目经验丰富、诚实守信的企业作为合作方,承建灌阳县医共体信息化项目,现将招商遴选意向公开如下:一、遴选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灌阳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三)建设地点:灌阳县12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135家行政村卫生室,(四)建设内容及功能要求:1.主要建设内容:统一新建标准统一、数据互通的灌阳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医院信息应用系统,同步建设医共体信息平台、医共体数据中心、医共体信息监管平台、县乡村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一体化等信息系统数字化平台,并建设能满足协议期内的数据中心机房、灾备数据中心机房,灌阳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物资供应链(可委托合作方运营管理),2.基本功能及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互联互通测评四级,智慧服务三级,智慧管理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功能指引》相关要求;协议期内免费提供所有接口安装部署服务,覆盖网络云端相关费用,协议期内免费提供全保服务,协议期内免费提供系统迭代升级支持,二、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四、项目遴选原则与资格条件(一)遴选原则1.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医疗数据安全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遴选流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2.需求适配原则:以医共体诊疗协同、公卫管理、数据治理、智慧服务等核心需求为导向,选择贴合实际应用场景、可灵活拓展的解决方案,3.技术先进性原则:聚焦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考虑技术架构稳定、安全防护能力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与服务,5.可持续性原则:选择具备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技术迭代能力强的合作方,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二)资格条件1.企业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等,3.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技术实施能力,能提供定制化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五、遴选范围本次遴选面向具备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相关资质与服务能力的企业、科研机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供医共体数据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设的服务商;(二)提供远程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系统的服务商;(三)提供公卫协同管理、分级诊疗支持系统的服务商;(四)提供智慧医院(HIS、LIS、PACS等)升级及医共体适配改造的服务商;(五)提供网络安全、数据隐私保护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六、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有意向的企业可对此招商遴选提出意见建议,需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方式向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企业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一)招商遴选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七、联系人、联系方式灌阳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办刘冬林0773-42166164212125八、有关说明本次公开的招商遴选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遴选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企业意见,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招商遴选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企业参与本项目后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灌阳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