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管理办法》(晋科规〔2023〕2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的通知》要求,通过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经省科技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科技合作交流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山西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0351-3809062、3809064附件:2025年度科技合作交流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xlsx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