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1〕126号)和《肇庆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肇财农〔202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关于鼎湖区2026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财政帮扶资金前期谋划安排情况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鼎湖区乡村振兴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4号农业农村局大院邮编:526070电话:0758-2627996邮箱:dhlyj-27@zhaoqing.gov.cn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其他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附件:2026年衔接资金项目清单.docx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