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税〔2025〕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25〕23号)的有关规定,镇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对市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2025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对照企业所得税相关管理规定,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但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收入,按照不征税收入的规定处理,属于应税收入的,照章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附件:镇江市2025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此页无正文)镇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2025年12月24日附件镇江市2025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序号单位名称优惠有效期所属纳税年度1镇江市丹徒区蓝天救援服务中心2025-20292镇江市净名文化公益基金会2025-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