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5〕76号)、《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农发〔2025〕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资金的统筹使用和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初审,二、申报对象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三、项目需符合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支持方向,建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6年1月15日前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附件:1.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docx2.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归口科室联系方式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