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30万元奖励,根据产业发展推动成效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的奖励,每场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给予最高200万元阶梯式奖励,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领航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5G工厂、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原《关于印发<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相政发〔2023〕17号)、《关于印发<相城区关于加快工业设计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相政发〔2023〕21号)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