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甬人社发〔2025〕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7号)等文件精神,经见习单位自主申报评估、区人社部门审核比对,现对2025年度见习单位评估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89287097,序号见习单位名称评估结果1浙江柔荷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龙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符合4宁波亦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5宁波伏特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符合6宁波小伏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7宁波优盟进出口有限公司不符合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