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社会团体: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5〕131号)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按照支持对象及条件、支持内容及标准、申报材料及要求准备材料(详见附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基地所在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材料),附件: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docx东莞市商务局2025年12月26日(联系人:陈睿斐、麦晓愉,电话:22806512、22819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