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申报条件2025年度地质联合基金设立“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3.支持领域与方向按照《2025年度地质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领域和方向进行申报,3.支持领域与方向按照《2025年度地质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的面上项目支持领域和方向进行申报,三、申报有关要求(一)申报限制要求1.项目面向粤、港、澳三地省基金依托单位(已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2.2025年度地质联合基金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地质联合基金项目,3.同一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4.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4.申请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地质联合基金项目须遵守以下知识产权管理要求:1.在项目实施期每年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要求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多个单位共同申报地质联合基金项目的,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由单位管理员在“申报管理”-“项目管理”-“省基金项目承诺函管理”中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六、联系方式(一)指南业务咨询:020-87583596、87585341(二)申报业务咨询:020-87567792、87583605(三)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38附件:2025年度地质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