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南沙区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经研究,现决定不再对上述两个办法进行修订,为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平稳衔接,现就这两项办法对应的补贴申请事宜通知如下:凡符合办法补贴申请条件但尚未完成申报的单位或个人,须在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向所属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及流程详见附件),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我区将不再受理相关补报申请,咨询电话:020-34684062,附件:关于开展南沙区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申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