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第五批)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25〕1448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东莞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事项名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申报二、申报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一)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20人以上,三、申报材料(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表》,(三)上一年年末在职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学历、职称、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联系方式等),(四)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职称等材料,五、申报方式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窗口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搜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申报”,(二)线下窗口申报申报单位预约到市民服务中心或各镇街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六、联系方式(一)关于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问题受理科室: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二)系统使用咨询“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附件: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表.docx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