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25〕819号服务券平台服务商、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桂工信规范〔2024〕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付结算范围服务商按照《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于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的服务券兑付申请,二、兑付结算流程(一)服务商申请兑付1.申请流程,方可提交服务券兑付结算申请(按照平台提示进行,佐证材料是由服务商通过平台提交的、能够证明相关服务按合同约定及产品描述完成的依据,佐证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向企业交付的主要服务成果,(二)初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处室会同广西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服务商所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四)第三方审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兑付清单进行审查,(五)兑付清单公示和兑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广西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推荐兑付清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三、其他要求请有意兑付服务券的服务商根据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合同执行进度,提前筹备并上传申请兑付结算所需佐证材料,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文件要求执行,15277011118附件:1.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2.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平台操作流程-服务机构操作指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0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pdf附件2: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平台操作流程-服务机构操作指引.pptx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