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2年度产值在2.5亿元—5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产值在5亿元—8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产值在8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40万元,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四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财政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发放各类消费券,批发业企业新增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零售企业新增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住宿餐饮企业新增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五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区内建筑企业发展壮大,当年度产值每1亿元奖励5万元,年度产值每10亿元奖励10万元,对“三上”市场主体因生产经营活动从重点地区返回人员实行免费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