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矿山质量再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192号)的要求,按照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达标入库、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原则,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田顾村、杜夹岙村、中心村9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岩)矿矿区绿色矿山建设已于2022年5月24日通过第三方评估,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联系,联系人:赖柯航,电话:0574-86272746,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