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农机化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农机化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平南县鸿翔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平南县鸿翔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项目投资398.39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90万元,自筹资金208.395万元,目前项目已按要求建设完成,通过了自治区农机中心组织的市级验收,拟拨付给平南县鸿翔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平南县鸿翔区域性水稻产业中心项目补助资金190万元,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陈小兰,邮编537300,联系电话:0775-7808493,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8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