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专项实施意见(申报指南),(二)市农业农村局职责:参与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年度专项资金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指南和重点项目管理细则,监督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落实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绩效管理等监督责任,主动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评审验收、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实施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建议,第六章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市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见要求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第二十条各辖市(区)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职责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报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第二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