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是指项目计划决策、前期工作、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资金争取、资金拨付、后评价等全过程管理,(二)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组织招标,区财政局负责项目预结算评审及其监督、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与工程建设有关货物服务的政府采购监管,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等要依法订立合同,第一节项目计划及决策第七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第八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确定后,由项目单位依次报行业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分管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审批《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表》,由项目单位依次报行业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分管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表》,由项目单位依次报行业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分管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表》,第十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变更,第三节项目预算评审及招标第十五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分级评审:50万元(含)以上的,第十七条确定施工(服务)单位方式:(一)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不得随意增加造价,纳入区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附件:1.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流程图2.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3.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表4.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资料清单5.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分类表6.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变更流程图7.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增加申请表8.袁州区政府投资工程结算评审申请表9.项目资料归档清单。